深圳市华茂典当行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是深圳首批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之一,注册资本 2亿元,是深圳市资本和经营规模名列前茅的国有典当企业。典当业务主要与集团担保业务联动,与集团其他业务平台信息共享、互补互组,客户在获得短期性资金帮助的同时也可优先享有集团的其他各种服务,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为其提供最佳的融资综合服务方案,手续简便、放款快捷。
注册资本2 亿元
连续5年净利润和纳税额全市同行排名第一
连续2年净利润和纳税额全国同行排名第一
指以典当方式为借款人发放短期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当户在还旧借新过程中为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担保条件而产生的短期垫款资金需求的业务品种。
由于银行是被动地代为支付,而且客户的无力支付往往不是由于暂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往往是在经营管理陷入困境、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垫款在银行中被列为不良资产。垫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银行保函垫款和外汇转贷款垫款等等。